“我们打的就是警察”

17.04.2015  11:13
      时间:4月13日 地点:慈溪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4人明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却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碍,造成执法人员受伤,构成妨害公务罪。这是李某第一次听说这个罪名,他说自己本来只是想找警察“出口气”的。
  李某是江西小伙,今年还不到18岁,初中毕业后就从老家出来到外打工。
  去年10月,李某在找工作途中,在慈溪一家大超市门口碰到一个男人,对方神神秘秘地问他:“想不想赚外快?100元一天。”李某一听便心动了,接下了发黄色小卡片的活。每天白天,他就打点散工,到了晚上,便穿梭在各个宾馆,往门缝里塞花花绿绿的“小卡片”。
  去年12月12日晚上8点左右,李某与同伴王某在浒山新城大道一家宾馆内,给每个房间发黄色小卡片。当时,民警严某正和一名保安在这家宾馆排查执勤,发现他们手中的卡片后,立即上前制止。严某向李某二人盘问情况,却遭到他们的抗拒。严某当场口头表明自己是便衣警察,李某二人却不管三七二十一,迅速逃离宾馆。
  跑得气喘吁吁的李某和王某边走边骂。此时,李某提议:“叫几个人过来,回去揍那两个人,也好出口气。”王某也在气头上,当即答应。随后,两人各自打电话,叫来了许某和翟某。
  没过几分钟,4人在宾馆附近碰面。“我们在发卡片时,被自称是便衣警察的男子打了,我们去报复他们一下。”李某说。许某、翟某为好友被欺负而愤愤不平,发誓要替他们出口气。
  于是,李某等4人回到宾馆,见严某和保安还在吧台调查,冲进去就对他们一顿拳打脚踢,嘴里还嚷嚷着“我们打的就是警察”。
  宾馆服务员见事情不妙,赶紧报警,李某、王某、许某、翟某等4人很快被抓获。经法医鉴定,保安外伤致体表挫伤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构成轻微伤。
  在审理过程中,许某家属向慈溪法院缴纳赔偿款1000元。法院审理后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等4人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