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反对我二婚要和我断绝关系 我跟老公能去福利院再领养一个吗

03.07.2015  09:21

    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向“律师来了”咨询:我和我老公都是二婚,已近中年,不想再生孩子了。我们俩在前一段婚姻中都有各自的孩子,且都已长大,可他们都反对我们结婚,并声明要和我们断绝关系。我们能去福利院再领养一个小孩吗?

    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我国没有亲子关系断绝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你和你老公在前一段婚姻中生育的子女都无权通过声明断绝与你或你老公的亲子关系。等你们退休年老,孩子仍有赡养义务。

    关于领养,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一般只有无子女的人才能作为收养人,所以你们若是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可能会遇到法律障碍。

    爱车被停车场的钉子戳破轮胎

    他们不但不赔

    还要我付停车费

    问:我的车子停进地下停车场时,被停车场内的钉子扎破了车胎,没有办法开动,停了两三天。现在停车场不仅不赔偿我补胎或者换胎的费用,反而扣留我的车子,要求我付清高额停车费用。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

    鲍乐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心理咨询师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既然停车场收了停车费,就应该承担起码的财产安全保管义务,虽然现在很多停车场会以告示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并不会对车辆安全承担义务,但是这个是无效的,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免除自己义务的约定均属于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综上,停车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阳台能不能封?

    这可是个普遍性问题

    问:小区里有很多业主把阳台封了,还有部分业主没封。没封的业主要求业委会去法院起诉已封阳台的业主,要求他们强制拆除。这样做有法律依据么?这可是个普遍性问题。

    郑若阳: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答:这位读者提出的问题不管在新建小区或老小区均普遍存在,对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扩建和改建的管理确实是一个难点。

    首先,需要确定部分业主封阳台的行为是否违约或违法。违约是指业主共同制定的《管理规约》是否有规定不能封阳台,如果有规定业主应该遵守;违法是指封阳台的行为是否违反《城乡规划法》和地方法规(具体到杭州就是《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

    特别需要强调,并不是所有封阳台的行为均构成违法,虽然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均规定改建、扩建建筑需要经过许可,但是并非所有的封阳台等行为均需要经过行政审批,比如业主在外立面安装一个雨篷、晾衣架等可能无需审批。具体实践中,要认定封阳台行为是否违法涉及很复杂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封阳台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业主,也不会影响建筑安全,可能并不涉嫌违法。

    其次,没有封阳台的业主是否可以起诉封阳台的业主问题。起诉的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的第六章相邻关系及侵权责任法,即便起诉,如果没有封阳台的业主不能证明存在侵权的事实和后果,可能法院不会支持拆除。

    最后,对于物业管理过程中模糊界限之处,法律不可能做非常详细的规定,需要业主通过管理规约的规定进行制约,通过共同的规约赋予业主委员会纠正该类违反规约的行为,这样成本比较低,也不会影响邻里和睦。

    公司安排我去参加培训

    离职了又要我自己出培训费

    问:您好,我是一位文员,公司安排我去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多大关系的初级消控员培训,已取得证书。离职时,公司提出要我个人出培训费,如不出,扣押证书。

    培训后我跟公司没有签订任何针对培训的服务期协议或合同,也没有任何口头约定离职要赔偿的话。请问这笔钱到底该由谁来出?

    黄新发: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协劳动保障委员会主任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如果系员工申请专项培训要求单位承担的,则单位可以无条件承担,也可以要求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相反,如果员工没有申请而是单位要求员工去参加专项培训,并由单位承担培训费用,且单位未与员工签订约定服务期的协议,则单位因员工辞职而要求员工承担培训费用,于法无据。

    至于培训所获得的证书是专属于员工的个人证件,单位不得扣押。如果单位扣押了员工的证件,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返还。如果单位拒不返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楼上装修掉下东西

    砸坏我家阳光房

    没人承认我该找谁索赔

    问:我是9楼业主,昨天楼上不知哪家施工有东西掉下来,砸坏了我的阳光房玻璃。刚交付的房子,大家都在装修,我找过物业,他们也去找过楼上施工方,没有人承认。请问我该怎么办,找谁去呢?

    陈磊: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你家楼上正上方的所有住户均具有侵权的可能,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家楼上正上方的所有住户均应给予你相应的补偿。若协商无效,你可以将楼上正上方所有住户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报了培训班孩子不愿去

    协议里写明不能退款

    学费是不是拿不回来了?

    问:我在杭州某体育培训机构报了体育中考满分班,但因孩子不愿去学,想要求退款(一次都没去练过)。当时我没注意到协议里写了一条“不能退款”,想问下,这样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吗?有效吗?这笔学费是不是真的拿不回来了?

    鲍乐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心理咨询师

    答:按照《合同法》《消保法》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任何商家均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读者的情况,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违约金,但是机构不可能不退部分款项,限制退款的约定无效。建议先行跟机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12315介入调解。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编辑: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