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召开慈善法实施座谈会 省内外十多家知名社会组织参加

28.08.2016  10:05

2016年8月24日下午,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浙江省民政厅邀请十多家省内外知名社会组织进行座谈,共商浙江贯彻、落实、实施慈善法大计。

与会代表就慈善法的实施谈了学习体会和认识,并就慈善法在浙江的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还就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等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对到会社会组织的建言献策作了充分肯定,并就当前工作提出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加深对实施慈善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慈善法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全面迈入了法治化轨道,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贯彻实施好慈善法,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善、助推脱贫攻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慈善法将对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发挥重要调节作用,成为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强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功能的杠杆。慈善法也将撬动社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让社会组织在社会领域成为拉动公益经济和慈善就业的新增长极;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民政部门工作责任的认识。慈善法覆盖慈善活动的方方面面,涵盖慈善工作的所有环节,民政部门在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前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与《慈善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拉高标杆,补齐短板,确保浙江在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中先走一步,领先一步。三是进一步增强对实施慈善法紧迫感的认识。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实施,省本级以及市级民政部门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对民政部门是重大的挑战和考验。慈善组织也要做好行业自律,制定章程、遵守章程,推动慈善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

会议还就组建浙江慈善行业组织进行了研究。

参加座谈会的有:浙江爱心事业基金会、宁波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浙江爱彼此公益基金会、浙江敦和基金会、之江公益沙龙、中国慈善联合会救灾专业委员会、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浙江马云基金会、浙江省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浙江省青螺公益服务中心的代表,以及厅宣传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