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出台意见提出 医疗服务价改后患者负担会增加吗

11.07.2016  23:44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此举是2015年推出的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其目的是理顺医药比价,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为何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这项改革会增加老百姓看病的负担吗……

■目的

为何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最近,山西省太原市民刘女士做了肾上腺部分切除手术。记者在住院费用清单上看到,单侧肾上腺部分切除手术费用为1200元,而手术中使用的两片止血材料价格分别高达512.6元和618.2元。

手术材料、设备费用高于医务人员的手术劳务费用,这种早已屡见不鲜的现象,凸显了医疗机构收入价格的扭曲。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受长期“以药养医”机制、医保结余支付能力不足以及诊疗行为不规范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一些药品、材料设备等费用却过高,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医疗行业运行机制,出现了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等现象。

过去几年,我国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但医疗服务价格完全理顺还有一段路要走。

湖北省鄂州市中医医院护士长刘巧云告诉记者,2015年医院调整了护理费用。一级护理费从每个病人每天8元调整到14元,二级护理费用从4元调整到7.2元,三级护理费用从3元调整到5.4元。

在社会公众眼中,医护人员辛苦是共识,但并不算是低薪一族,为何还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把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把药品、检查检验及耗材价格降下来,让医护人员的“阳光收入”能够体现劳务价值,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

■做法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具体改啥

江苏省中医院一位大夫去理发时,给他剪了几年头发的师傅告诉他:“我晋级了,过去剃头是60元,现在涨到80元了!”师傅跟大夫聊天时表示,这20元涨得不算多,因为他都干了3年了。大夫说:“我读医学院11年,当大夫十几年,诊疗费一直只有几块钱。” 记者近日采访中听到的这个例子,生动演绎了我国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在医改工作中,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是焦点。近年来,伴随着药价改革的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渐渐提上议事日程。2012年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各地试水,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省(市)已在全省公立医院范围内试点。记者采访苏皖两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了解到,各地改革主要内容有两点:取消医院的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前者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的窘境,后者则为了体现医疗技术价值。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任务。

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公立医疗机构,其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特需医疗服务和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其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公立医院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三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各地确定本地区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

四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各地可按有关法律规定,授权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五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明确控费指标,依法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焦点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患者负担会增加吗

无论是哪个领域的价格改革,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会不会多掏钱。

位于柯桥区的绍兴市中心医院是一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医院,这家医院于2011年开始采取药品零差率,药品以进价销售给患者,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

糖尿病住院患者孙小芳告诉记者,他已经住院8天,截至目前花了6000多元,新农合报销后,自己要支付2000多元。

胰岛素过去一支104元,现在降到一支82元,新农合报销后,自付只要16.4元。”这位73岁的老人说,“过去报销比例只有30%,有病也不敢住院。现在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82%,住院也负担得起了。

根据《意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改革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这是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杭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将门诊诊查费从1.2元升至10元,但患者只需要支付1元,其余9元由医保支付。患者的费用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韩亚明告诉记者,浙江省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以药品零差率为突破口,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按照实际进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患者负担总体上不能因此增加。“让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充分体现。”他说。

据了解,在部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地区,患者总体负担还有所下降。青岛市36家二级以上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同比零增长,住院次均费用降低6%。安徽省100家城市公立医院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改革前后同比分别下降3.7%和2.3%;门急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分别下降4.8%和13.5%。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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