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不文明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02.03.2016  15:42

      3月1日是《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第一天,记者实地走访了杭州中国丝绸城、火车东站以及一些主要街区,跟随执法人员上街执法。

  随地便溺,被罚五十

  “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新的《条例》,对你随地便溺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请配合。”3月1日下午,杭州市下城区城管执法局长庆执法中队队员,根据新《条例》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我的做法是不对,但是没想到还要罚款。罚款金额虽然不多,但教训很大!”受罚人龚某红着脸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

  《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的不文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人来人往的杭州中国丝绸城门口,龚某为图方便、不去附近的公共厕所,竟然在墙边就地小解,刚好被沿街巡查的两名城管执法队员撞了个正着。城管执法队员对龚某进行口头教育后,再处以罚款。下城区城管局长庆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金春耀解释说,中国丝绸城是杭州重要的窗口之一,人流汇聚,外宾众多,对有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会从重处罚。

  “以前我们在执法时,有的当事人拒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身份信息,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麻烦。现在按照新《条例》,我们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查验。”金春耀说,新《条例》的实施,让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不文明行为时有了更多的执法依据。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安、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将会建立起违法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民的文明行为信息和不文明行为信息,通过这个平台将一览无余。

  违规吸烟,劝诫教育

  根据《条例》,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听劝阻吸烟的行为,也可以进行处罚。杭州火车东站是进出杭城的重要门户,其候车室内是禁烟的,同时不设吸烟室。这里的情况如何呢?记者来到这里一探究竟。

  一进入火车东站的候车大厅,车站广播就不断提醒各位旅客车站内禁止吸烟,大厅各处也都张贴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记者沿着1号进站口到25号进站口走了一圈,没有发现有旅客在候车大厅里抽烟。

  “好浓的烟味,谁在抽烟!”就在25号进站口边的开水房,进去打水的一名妈妈皱起了眉头。记者走进水房,只见在“禁止吸烟”的标志下,三个男性旅客正围着一个垃圾桶吞云吐雾。房间里烟雾弥漫,十分呛人。

  “知道禁止吸烟,但是熬不住,上了车就不吸了。”这位姓张的旅客,从宜兴来杭州出差,马上就要返程。对于新出台的《条例》,他表示并不知情。在车站工作人员的劝诫教育下,张先生赶紧熄灭了手中的半支香烟。

  据火车东站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候车大厅吸烟的旅客很少,但是有老烟民会躲在厕所、水房偷偷吸烟。对于这种行为,车站工作人员一般是先劝诫教育,对拒不听从的旅客,会通知铁路公安进行处罚。

  礼让行人,路人点赞

  细观新出台的《条例》,除了对不文明行为的“敲打”和处罚,还有不少涉及到鼓励性、倡导性的文明行为。比如“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救人者无需自证清白”等等。

  早高峰时间,记者原本想要看看有没有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却见证了温暖的一幕。从安吉来杭州探亲的陈女士,一手拎着一篮鸡蛋,一手拿着衣物,在中山北路与体育场路口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去亲戚家的路。

  陈女士过斑马线时,体育场路上的车流停了下来,没有鸣笛,没有催促,静静等她慢慢横穿过马路。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张俊杰,帮陈女士提起鸡蛋,领着她走到了梅登高桥,并帮忙联系上了陈女士的哥哥。陈女士竖起大拇指,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

  这样的助人行为,正是《条例》大力倡导的。此外,面对跌倒的老人,扶还是不扶,也不再让人纠结,《条例》明确规定:扶人者无须“自证清白”,“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杭州市文明办主任董悦说,《条例》出台之前,精神文明创建大多以软手段为主,停留在道德层面。《条例》的实施,则为地方文明城市创建、管理提供了法制化的保障。“杭州各个职能部门将细化《条例》有关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政,实现德法相济,既通过德治来奠定市民的基本认知和行为基础,又通过法治来进行刚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