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骚扰买家统统都要吃罚单

03.03.2015  14:50

     新闻导读: 网购,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电商之都的杭州,早已成为一种日常。《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草案)近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获得原则通过,有望在不久后正式出台——这将是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

 

    电商之都抢先手:全国首部网购交易管理办法将出台

    网购,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电商之都的杭州,早已成为一种日常。

    可伴随着电商百米冲刺般的高速发展,伴生的也有不少麻烦和投诉——差评后被卖家骚扰、遇到无良买家和“差评师”等等,都是不少人感同身受的“网络伤口”。

    这样的用户体验,电商之都不能忍。

    钱江晚报记者昨日获悉,《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草案)近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获得原则通过,有望在不久后正式出台——这将是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

    这剂猛药,针对的就是各种网购中的不良行为。

    最近几年,电子商务产业年增长率是高歌猛进。目前,杭州从事网络交易的网站有近3万家,通过平台从事网络交易的主体更是超过了900万家。

    去年,杭州全市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支出为513元,比上年增长56.3%。与之相对应的是,截至2014年10月,杭州已受理的网络消费申诉举报件数达到28651件,同比增长116.2%。

    比如刘小姐是“网购达人”,几乎天天都有包裹往她家里寄。方便的同时,她不时也会遇到令她不开心的交易。她说,她之前在网上买了一双球鞋,货到以后发现有瑕疵,联系卖家,对方却迟迟不给处理。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她就给了个差评。结果对方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短信,没完没了,要求就是一个——改评价。“因为不堪其扰,我后来也只好改了评价。

    不过,卖家以后再这么胡搅蛮缠,可得吃“罚单”了——根据《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草案)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因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交易经营者资格信息时,第三方平台需在15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供;若要求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调解,平台经营者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对于网上的“”,管理办法也要严厉制止。

    据了解,网络交易中,确实有存在卖家为了提高商品美誉度和销量,请专业机构做推广、评论,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此规定,通过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并因此获取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未向消费者披露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徐建国/文 梁津铭/制图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