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在疆举办政策宣讲会 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添力

04.02.2015  21:41

  2月2日,海关总署在乌鲁木齐举办《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宣讲会》。乌鲁木齐海关、总署研究室、国家口岸办、总署监管司、加贸司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分别围绕《《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口岸开放、通关改革、特殊监管区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和解读。
  据悉,《海关总署支持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去年11月出台,体现了特殊、管用、系统三个特点。“特殊”是指按照中央对新疆工作三个“特殊”的要求,尽可能向新疆倾斜,有些意见就仅仅对新疆适用;“管用”是以问题为导向,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需求作为我们制定措施的基本依据,力求切实管用;“系统”是指有关的内容基本覆盖了新疆对外开放的所有领域。
  据乌鲁木齐海关介绍,《若干意见》共四大类25条,重点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推动新疆全面开放。其中有:支持新疆有关航空口岸、公路口岸、铁路口岸开放和建设,夯实新疆对外贸易发展基础;配合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大力支持国际铁路大通道建设,促进对内对外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熟经验在新疆率先推广、落地执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发展,为新疆承接产业转移搭建平台;提升与周边国家海关合作水平,营造新疆对外开放良好环境;支持新疆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竞争力;积极加入国际公约,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是深化改革打造便利高效通关环境。支持新疆陆路口岸开展沿边“单一窗口”建设试点,支持关检合作“三个一”改革在新疆地区全面推广,优先考虑支持新疆相关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大力提高通关效率;拓展加工贸易发展领域,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鼓励新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完善边贸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扶持边境贸易发展;完善推广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支持新疆与周边国家优势农产品进出口;提高新疆天然气进口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办理效率;提升边关风险管理及稽查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 三是强化保障推动政策落地生根。主要是在海关内部,在财力、人力、装备、机构、队伍建设、对口援疆以及各项保障方面,向新疆倾斜,加大对乌鲁木齐海关的支持力度,提高监管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和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