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森林公安快速侦破全省首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10.11.2014  18:25

  为切实加强冬季候鸟保护工作,推动省林业厅部署的“雷霆三号”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绍兴市森林公安局经过前期情报线索经营,在深入摸排、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成功锁定嫌疑人张某,于2014年10月27日中午在绍兴高新区某小区内一举将正在非法收购野生保护鸟类的张某抓获,当场查扣涉案野生鸟类1000余只,当日将张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

  为扩大战果、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办案民警立即开展突审并利用技侦手段排查出有效信息,经分析研判,锁定张某上家为贵州籍男子兰某。10月29日,在诸暨市森林公安局及诸暨市公安局的通力协作下,民警成功将涉嫌非法狩猎的兰某抓获,并当场查获粘网8张、查获被粘网缠获的野生鸟类3只。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兰某、张某对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解释明确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绍兴市森林公安局顺势出击,用好用足法律措施,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了候鸟迁徙通道的安全。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出台新的立法解释后,省内首例涉及野生鸟类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厅森林公安局、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