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1.03.2016  15:51

  十年勤耕耘,一朝终收获。近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揭晓,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授予德清“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作为全国林业事业的最高荣誉,充分说明德清近年来的国土绿化建设获得了国家级的高度肯定。

  “十二五”期间,德清县平原绿化工程每年由县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满足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等建设需要,2013年初,该县又把平原绿化专项资金增加至每年3500万元。通过大资金投绿、大措施谋绿、大手笔造绿、大规模扩绿,德清县在“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平原绿化面积6.4万亩,投入绿化资金9.2亿元,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德清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的这一科学论断,借助“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契机,在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工程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走出“小资源、大产业”发展道路,助推德清经济转型升级。

  护好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站在又一个新的起点上,“美丽德清”画面正逐渐清晰,“美好生活”愿景正渐行渐近!(德清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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