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摸索“德清特色” 实现“五个突破”

27.09.2017  22:48

德清: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摸索“德清特色

  实现“五个突破

 

【本站9月27日讯】自从2015年1月被列入全国100个试点县名单,德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机制,创新改革举措,实现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五个突破”,摸索出一系列的“德清特色”。全县发放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证2274本,实现了“一设施一权证”全覆盖,完成了水利资产抵押融资7.902亿元,从中受惠的老百姓超过15万人。2016年,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全省农田水利改革典型经验组织推广;创新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融资机制的做法,位列“中国水利记忆·2016基层治水十大经验”评选榜第一,并于今年5月在全国率先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考核。

落实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保障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两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管用的政策,保障了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成立高效务实的组织机构。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工作班子,形成了上下协调、合力推进的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落实试点工作经费60万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了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创建形式多样的监督平台。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和“五水共治”、水利工作等年度专项考核。同时,以工作亮相、考核亮牌、问责亮剑“三亮”行动为载体,强化组织领导、督查推进、考核问责,形成了任务有量、考核有方、问责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营造有声有色的宣传氛围。强化宣传发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国家试点县改革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多次举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业务培训班;强化媒体宣传,德清一项项改革举措和做法,被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水利报等各类媒体大量宣传转载,共计300多条次。

建立规范性的制度机制  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在没有先例参照的情况下,德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作为,摸索出了一系列的“德清特色”。一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德清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和产权移交实施办法(试行)》《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护绩效考核与资金补助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推进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制定农田水利设施调查摸底、设施测绘、初始登记等操作办法和年度改革工作计划、镇(街道)年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操作行为,明确了改革方向。

实施创新性的改革举措  实现试点工作五个“突破

该县以发“两证”、建“一市”、活“两权”、优“三化”为抓手,创新“确权、赋权、活权”新举措,构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新型产权制度,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五个突破”。一是产权归属突破,“虚权”为“实权”。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产权移交,全县已发放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证2274本,实现了“一设施一权证”全覆盖。二是资产形态突破,“项目”成“资产”。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形成5.8亿元水利重置资产价值。三是运行效益突破,“死产”变“活权”。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全县已完成山塘、水库经营权流转交易29宗,交易额7600万元,核发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证29本。四是设施价值突破,“活权”生“活钱”。将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性资产与其他经营性集体资产同步量化股权,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权和收益分配权,人均新增股权1786元。建立“两权”抵押融资机制,全县已完成水利资产抵押融资3单,贷款金额7.902亿元。五是管理机制突破,“重建”转“并重”。设立了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理县级专项资金1800万元/年,建立管护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

转化试点性的改革成果  全力助推水利改革发展

改革试点是探路,转化成果是根本。该县正扎实推进试点成果提质增量扩面工作,全力助推水利改革发展,积极打造水利改革发展标杆县。一是转变建设管理方式,着力抓“三改”、健“三制”。改变“重建轻管”局面,健全建管并重机制,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健全标化管理机制,改变成效衡量体系,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二是转变经营管理模式,着力抓“三优”、健“三制”。优化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确权颁证机制,优化服务人员素质,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优化产权交易管理,健全流转交易机制。三是转变资产管理方式,力抓“三赋”、健“三制”。赋予资产管理权利,健全资产核算机制,赋予经营资产股权,健全资产经营机制,赋予抵押贷款权利,健全抵押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