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办文化

23.03.2015  11:21

  近年来,德清县在发展文化过程中,采取政策扶持、企业冠名、企业参与等形式,注重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民办博物馆、民间文艺团体、民办文化培训机构等如雨后春笋,生机盎然,不仅繁荣了德清的文化市场,也丰富了德清群众的文化生活。

  一、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

  近年来,德清县实施“文化强县”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大调动了全民办文化的积极性。积极实施和推进“三年十馆”工程,出台《德清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机制实施方案》和《德清县扶持民办博物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民办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维护,鼓励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筹建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艺术馆、收藏馆等。现有各类场馆40多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民办馆有10个,已登记注册的6家。2014年还承办了全省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经验交流推广会,向全省推广德清民办博物馆的先进经验。率先在全市出台《德清县原创文艺节目资金补助办法》,激发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本土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接地气、抒发人们情怀的文艺作品,举办全县首届前溪音乐舞蹈大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4年共有23支民间文艺团队、46个原创文艺作品申报,创作了三跳《五水共治美家乡》、小品《横是横,拆猪棚》《治水英雄》、越剧小戏《特别账单》和《一张汇款单》等一批主旋律文艺作品,其中,《特别账单》和《一张汇款单》分别获第十六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缤纷长三角·浦东川沙杯”业余戏曲邀请赛铜奖和优秀表演奖。

  二、规范引导,促进社会办文化良性发展

  在大力支持和推进社会力量兴办文化的同时,德清县文化部门始终不放松对社会办文化的管理和规范。制订了一系列完善社会文化团体、文化机构的注册登记制度以及对社会文化活动的考评奖惩机制,为社会办文化保驾护航。出台《2014年德清县民办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民办博物馆从法人治理、业务活动、社会评价等三方面进行免费开放工作考核。出台《德清县民间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对各社团(俱乐部)的权利和义务及奖励、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全县各文化社团(俱乐部)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确定了政策依据。目前,德清共有各类注册登记的民间文艺团体187支,常年活动的文化志愿者近3000名。这些民间文艺团体踊跃参与文化活动,承担了德清群众文化活动一半以上的演出任务。

  三、合作共赢,拓展社会力量与文化建设的结合面

  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的重要方向,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创新“办文化”的主体链,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领域,形成三种模式:一是以民办博物馆建设为代表的“投资建设型”。目前,民间资本投资1800多万元,建成了8家民办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政府适当补贴;二是以民营企业参与运作大型节庆活动为代表的“活动运作型”,“佐立小贷”群星演唱会等10多场活动吸引社会资金1000多万元;三是以义工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为代表的“义工服务型”,文化志愿者团队近20个,志愿者近3000名,多次参与文化活动。

  在社会力量的推动和政府的支持下,德清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卓有成效,全县周周有广场活动,月月有主题演出,确保常年不断线,极大地提高了市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