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俊元金线莲专业合作社清算公告

20.11.2015  16:21
      德清俊元金线莲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20日《市场导报》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