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微市监”品牌 提效信息服务工作

04.11.2014  19:03


  今年以来,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强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提升在互联网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了“微市监”公众服务平台品牌,尝试提供“微网站”、“微效能”、“微窗口”、“微食安”、“微助手”等多类型服务,其中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名称预登记查询、12315消费投诉服务等功能模块已受理各类咨询申诉620余人次,食品安全信息阅读分享转载量达上万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建好“微载体”,打造信息服务品牌主阵地

  年初,该局相关科室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群众日益需求更新更快的市监实用资讯为导向进行选题策划,通过创建培育、改版提升、巩固优化和广泛宣传等举措,联合打造了“微市监”微信公众平台。目前,该微信公众平台分为公众端与私有端两大部分。其中公众端提供的功能有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龙湾区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及企业地址导航服务、企业名称预登记查询服务、放心店查询服务、效能投诉举报服务、12315消费投诉服务、龙湾市监局组织机构查询、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微网站等。私有端提供的功能有单位通讯录查询服务、常用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工作日志服务等。平台重点是面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监管以及民生服务等内容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互动,建立信息沟通流畅、工作交流便捷、内容优质实用、公众形象正面的政务信息服务平台。

  二是出台“微办法”,提升平台舆情民意引导力

  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该局出台专门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微博(微信)发布内容,引导网络舆情,树立良好形象。专人管理。设置微博(微信)管理员,负责资料搜集,督促各科室以及相关下属单位及时递交、汇总、核稿、回复新信息、报局领导审批,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等。统一发布。局各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供稿,定期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回复等;要求内容简洁凝练,文字表达清晰,力求图文并茂。严格程序。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对信息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重大信息的发布需提交分管局长审核或局党委讨论通过。跟踪解决。每日定时查看微博、微信粉丝的留言或互动消息,如有听众(粉丝)诉求内容涉及相关职能科室或下属单位的,及时进行答复;一时无法答复的,承诺答复期限。明确奖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数据量大且保证质量优良,抓住工作重点,提高部门知名度、美誉度,促进业务发展的,给予一定奖励;反之,则扣除相应年终考核分数。

  三是放大“微效应”,提高信息服务工作影响力

  今年8月,“微市监”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开通后,该局一方面通过各办事窗口单位充分利用已下发的信息服务平台二维码公示牌,积极引导或帮助前来办事群众及企业关注微信公众号,并对各单位引导的关注粉丝信息进行统计与督促;另一方面在局政务网上开辟“移动办公”专题,介绍与指导全局工作人员使用微信服务,使“微市监”服务品牌在多方立体宣传中得到进一步深入深化,很快以服务的姿态融进了全局干部和办事群众的生活中,短时间内关注用户直逼5000人。此外,该局反复强调“微市监”服务品牌创建要与单位工作职能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着重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品牌实践过程扎实有效推进。在通过微平台发布消息时,力求发布的信息紧跟形势走,紧跟需求走,确保每次推送、每条信息都与群众密切相关,争取利用微平台“短时新”的特征,让“微市监”品牌宣传更具即时性、生动性、鲜活性和权威性。如在即将开展的企业信用公示年报工作中,率全省之先为区民协会员推出企业年报系列指导专题,并提供年报在线咨询服务;在10月全国“安全用药月”之际,及时动态公布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系列内容和活动;第一时间发布“三名”商标、“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要求及问题食药品紧急消费警示和清查行动等内容十余次等,群众反响较好,并相互通过微信分享转发的功能,使相关工作动态与预警信息及时进一步走进辖区千企万户,既宣传了该局各项工作,也增强了该局服务效能,使该局服务理念、机关形象和工作效率不断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