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爱得非你不娶 婚后吵到天翻地覆

28.10.2014  10:43
相亲相到自家老婆也是醉了 日前,宁波江北法院审理了一起隐婚男女闹离婚的案件,王某和陈某私定终身,终究熬不过生活中的琐碎矛盾,各自偷偷“找下家”,巧的是,两人在相亲的时候遇上了。最终,妻子陈某状告丈夫王某,索赔青春损失费,这段婚姻也随之结束。
  王某是宁波人,适婚男青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在网络游戏中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湖北姑娘陈某,两人在网上还假扮“情侣”,一来二去,逐渐情投意合。经过近半年的网恋,陈某辞职奔赴宁波,与王某相会,两人私定终身,准备在相识214天的日子,去民政局领证。当日,王某母亲在民政局门口坚决阻拦,两人只能悻悻而归。但考虑到陈某背井离乡来投奔自己,王某后来还是拿着身份证去公安局领了一本户口本,与陈某登记结婚了。
  恋爱和过日子毕竟不是一码事,婚后,小两口的拌嘴就多起来了,一开始是为陈某的工作吵,后来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两人也能吵上半天。慢慢地,曾经的甜蜜被争吵的烦躁取代。另一边,王某母亲并不知道二人已领证,便加足马力,给儿子找相亲对象,还试图说服他放弃陈某。王某一开始只是佯装答应,但不执行,后来就真的开始给自己找起“备胎”,偷偷去见母亲介绍的对象。
  一天,王某在相亲的餐桌上,居然看到了他朝夕相处的陈某。原来,“冷战”开始后,陈某也觉得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开始物色“下家”。只是,陈某万万没想到,两人会在相亲的场合碰上。
  彼此都没捅破的僵局瞬间瓦解,双方决定离婚。陈某觉得自己为了爱情,孤身来到宁波,工作生活都受到了阻力,而男方占了便宜还不认账,实在气不过。于是陈某提出,要求王家给予5万元的青春损失补偿费。王某母亲不知情,以为两人只是男女朋友分手,坚决不同意赔偿。陈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
  法院对双方争执的补偿费进行了调解,最终,陈某同意由王家给予3万元作为补偿,结束了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