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办函〔2015〕12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浙江省水利 工程 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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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管理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我省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求,我们组织起草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你们组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结合实际,认真讨论研究,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厅人事教育处(附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可在浙江水利网( www.zjwater.com )的“公告公示”栏下载。
附件1:20151223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定岗标准(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联系人:杨才杰;联系电话:0571-8782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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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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