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特稿(六):杭州房屋征收工作平稳有序、高效推进 2016年4800余户征收家庭得到安置

15.12.2016  18:34


�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必要前提和有机更新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民生、提升群众居住品质的民心工程。2016年,杭州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行政目标任务确定的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在推行阳光征收的同时,也着力提升房屋征收效率。

近年来,杭州市区两级住保房管部门始终坚持“人文关怀与依法征收”有机结合、实行“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全阳光征收。此外还践行“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民意,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两种方式由住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定”制度,由被征收群众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解决“怎么评估补偿价格”的问题,不断完善征收工作机制,实现对群众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双重尊重。

征收补偿理念转变

货币化安置率达50%

一直以来,杭州房屋被征收人在选择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补偿方式时,选择实物安置占大多数,货币安置的比例大多在10%以下。今年7月,局召开了杭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通报会,对近年杭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发展、转变等情况做了通报。2015年4月29日,杭州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加大了货币化安置力度,实现由实物安置为主向货币安置为主转变,据统计分析,自《意见》出台以来,被征收人安置理念发生根本性变化;国有土地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方式达到50%以上;征收项目的进程大大加快。

同时,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作为被征收人能够自由选择的两种安置方式,杭州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从政策制定上尽可能实现两种方式的利益平衡,更好地引导被征收人作出选择。一方面,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最高给予原房评估价值42%的补贴和奖励。该标准相比之前,在奖励与补贴幅度上由原22%提高到42%,提升了杭州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后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的能力。另一方面,严控实物安置优惠政策,即国有土地征迁中实物安置优惠结算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且优惠价格不得过低。

征收效率大大提高

常青区块创造签约新记录

今年6月,常青夕照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征收签约,仅仅用了6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的签约任务,签约率达100%,创下了杭州房屋征收项目签约用时的新纪录。常青夕照项目紧邻四季青服装市场,住户靠出租房屋等收益较大,且邻近的新建商品房价格上涨快速,该项目征收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面对这个城市管理的“一号难题”,江干区征收部门在杭州市房屋征收部门的指导下,一一解决了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未登记建筑认定、评估机构确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诸多难题。

此外,正在推进中的江干区笕桥老街房屋征收签约、腾空工作,签约第一天短短几个小时就有200余户家庭领取签约、腾空确认单,签约率超68%。针对笕桥老街区块征收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老年人群体突出,经市区两级住保房管部门多次协商,最终拟定了“一个办法一个方案一个细则”,不仅明确了老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丈量评估、补偿安置、签约交房等原则性事宜,也明确了老年人及八大类疾病补助、临时安置补贴等补偿事宜,得到了笕桥老街居民的普遍认可,征收工作也获得广泛支持。

征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为4800余户家庭提供更好居住环境

杭州市在近几年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一直积极探索“拆迁时代”迈入“征收时代”的新思路、新举措,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突出成效。

今年,杭州市房屋征收部门进一步调研完善市区征收补偿政策,重点研究无地上建筑物土地评估补偿、企业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评估、评估机构准入管理制度等征收补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订出台了《杭州市区2016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迁费标准》。

据了解,8月29日起施行的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是以杭州市公布的2014年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标准为参考,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杭州市市区上一年度租赁房屋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的变化情况进行测算,作了适度上调,平均调整幅度为上浮5%-10%。

另外,在全市重点项目“清零”和回迁安置项目“清零”工作中,杭州市房屋征收部门也始终坚持市、区(县)两级“拧成一股绳”,共同推进。在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下,杭州征迁项目安置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安置4846户家庭,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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