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强调“十二个严禁” 要求遵规守纪廉洁过节

04.01.2017  01:31

  2016年12月30日,省林业厅根据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厅党组“21条办法”等规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明确“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等十二个严禁,确保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做浙江“铁军”的表率。厅直属机关纪委利用短信平台,及时编发廉洁短信,提醒党员干部过一个“廉”节。(厅直属机关党委)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