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设赌场 非法获利1276万余元

19.10.2015  12:57

    10月15日下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网上开设赌场案,被告人19名,大多为“80后”“90后”,主犯郑某和陈某等人为营利结伙建立赌博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非法获利高达1276万余元,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主犯郑某和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20万元和六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220万元;其余17名受雇人员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主犯郑某原系乐清某银行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交往中,认识了陈某等人,于2011年4月成立浙江亿进公司,主要经营棋牌类游戏平台。后郑某等人于2012年7月又成立了郑州亿进信息技术公司,组建技术团队为浙江亿进公司开发游戏平台以及进行技术维护。

    2014年2月,浙江亿进公司推出嘿嘿棋牌类游戏。平台内设“牛牛”“四人牛牛”“通比牛牛”等游戏,以一亿游戏币5000元的价格发行虚拟游戏币,并招募银商推广游戏币。银商以6至8折的价格从浙江亿进公司购进游戏币,并各自组建工作室,雇佣人员通过QQ与玩家全天联系游戏币购销事宜。而且还以玩家的身份在游戏平台上明示出售和回收游戏币,依托高卖低买的回收方式实现玩家虚拟游戏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同时刺激玩家赌博。

    此后,浙江亿进公司以同样的运营模式推出了787棋牌类游戏,主要是“牛牛”“捕鱼”“梭哈”“温州两张”等民间比较热门的游戏。游戏平台的运营需要银商的支撑,为了拓展玩家客户,陈某主动联系招募787游戏的大银商,半价出售游戏币,大银商成立银商工作室,招来人马,为“圈钱游戏”提供24小时服务。为逃避检查,工作室经常搬家,截至案发,他们先后在椒江、临海和宁波等地租高档小区,开工作室,组织分工明确,且部门、人员相互之间不能随便打听工作内容。

    在吸金同时,他们还雇用黑客进攻别人的游戏网站,以垄断生意。有时玩家赢钱了,他们就会在后台设置几个虚拟玩家,和赢钱的玩家玩游戏,输的往往又是玩家。为逃避国内司法打击,他们甚至准备在菲律宾成立工作室。赌博网站经营红火,参赌人员多达数万人,游戏平台商和银商狼狈为奸,游戏玩家被他们玩得团团转,横竖都是亏。

    2014年4月,有玩家报警,警方介入调查,由此破获了该起特大网上开设赌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