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联合市环保局共同开展露天矿山粉尘整治专项检查

15.06.2016  18:3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护航G20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露天矿山粉尘防治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企业粉尘检测情况、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粉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矿山环境整洁情况、粉尘防治档案管理情况、当地国土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等。

  为确保G20峰会核心区域内的露天矿山率先达到粉尘防治要求,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的分管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检查组,赴柯桥区、诸暨市对G20峰会核心区域内的露天矿山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通过半年来的整改,矿山粉尘防治总体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特别是诸暨市暨阳街道赵家村渔橹山建筑用石料矿等矿山整改效果十分明显;但部分矿山还存在环境整洁情况仍需提升、道路路面需修整、运输车辆冲洗设备有待改进、堆场细料没有覆盖、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需改善等问题,同时柯桥区和诸暨市均未按规定实施对矿山粉尘检测的监督性检测。

  在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的同时,检查组还对下步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在“”字上下功夫。要做到态度端正、标准明确、措施落实;二是所在的镇(乡、街道)、两局(分局)、两所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推诿、不放松,务必把辖区内的矿山粉尘防治落实到位、把矿山环境整治到位。三是务求实效。要根据《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扎实开展矿山防尘防治工作。矿山企业要按规范落实防尘措施和检测、建立专项档案;部门要组织动态检查、跟踪督查和监督性检测;要让矿山粉尘防治工作得到周边群众的认可,做到矿山环境与绿水青山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