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四加强”开展渔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1.04.2016  12:51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解决辖区渔船安全生产问题上“查找短板,补齐短板”重要举措。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推动,有效实施。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路桥区成立了渔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动态执法。集中整治期间,该区要求各安全执法单位要结合日常的港口检查,着重开展对进出港渔船、进出闸渔船、海上生产渔船的动态安全检查,通过拍摄核查,重点查处实际上船职务船员的缺配、人证不符以及未随船带证情况,要求对进出港渔船及海上生产渔船检查数达到辖区渔船总数的10%以上。
    三是加强整改落实。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查获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的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治措施,督促船东整改,对停航期间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而擅自出海生产的,将从重处罚,并结合油补政策扣减柴油补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告知渔业互保机构将采取限制赔付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要将船东、船长移交公安边防部门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造势。该区要求各单位要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使渔区广大干部群众、每个船东船长知晓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整治措施,同时要及时通报集中整治阶段对查获违规渔船的处罚、整改信息,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及时做好整治进展情况的报送。(路桥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