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安委办、市消安办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
为切实掌握各地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督促重点工作完成,根据《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安[2014]16号)和《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舟安[2014]18号)要求,市安委会、市消安会决定联合开展体系建设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的督查组将在6月5日前,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完成对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山管委会的督查工作。
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b(一)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县(区)级针对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岗位职责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情况;教育、民宗、民政、建设、文化、卫生、旅游、电力等相关行业行业监管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等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乡镇(街道)将针对社区、行政村、社会单位以及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书签订情况;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县(区)级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出台情况;企业花名册建立;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挂牌督办情况;媒体曝光情况;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督察工作。
乡镇(街道)将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花名册汇总、建档;人员培训演练情况;企业自查自纠、责任状签订情况;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新《安法》专题活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主题宣传挂图发放;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金点子”评选活动;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知识竞赛;“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