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管理培训

03.08.2018  11:31

  8月1日,义乌市农林局组织开展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管理培训,并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新申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部分平时未走访的生产经营企业近30人参加了培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和标签制度,保证种苗产品质量可追溯。接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浙江省林业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制度,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义乌市农林局组织了这期培训。

  培训班结合林木种子“一法律两办法一通知”和双随机抽查要求,对苗木质量检测记录表、苗木质量自检报告、苗木生产记录表、苗木经营记录表、苗木标签、使用说明等的做法、填写作了讲解,参加人员认真听、认真记,并开展讨论。为做好相关工作,培训班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重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制度是《种子法》规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加强档案、标签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种子法》、实施依法治种的要求,是规范种苗管理、促进林木种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规则义乌、信用义乌建设的需要。二是行动上要迅速。根据全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要落实专人,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在本周内整改到位。三是要求上要严勤。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新《种子法》及相关管理办法的深刻内涵;要按照新《种子法》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比较完善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制度。(义乌市农业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