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组织开展林农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20.09.2018  19:30

  根据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浙江省植物保护检疫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持续强化植物检疫执法监管,打击违法生产调运行为,防止红火蚁美国白蛾等重大植物疫情传播蔓延,保障林业农业生产安全,平湖市林农植物检疫部门强化配合,联合开展农林植物检疫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检查以花卉种苗生产为重点,以种苗繁育单位(个人)、种苗市场和花卉苗木、瓜类种子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种苗、种子生产繁育依法申请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经营苗木、种子携带检疫证书情况,查验产地检疫、调运检疫证书,种苗经营档案等,并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检疫告知书。从检查的二个乡镇几个花卉基地看,大部分能遵守检疫法律法规,主动申报植物调运检疫,做好相关防控措施。但也有部分花卉繁育单位对植物检疫主动性不高,无证调运批次时有出现。

  通过执法检查,扩大了植物检疫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提高了花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植物检疫意识和遵守植物检疫法规的自觉性,下一步平湖市林农植物检疫部门将对全市种苗繁育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坚决查处无证生产无证调运等违法行为。(平湖市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