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31.03.2016  13: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G20峰会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致使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发区对辖区内取得二级生物实验室备案的实验室开展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各单位实验室在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人员管理、个体防护装备、废弃物管理、针对危害因子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操作和安全管理记录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生物实验室对安全管理均高度重视,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较完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各项防控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生物安全培训,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自查,验室人员能够正确进行相关实验室操作。但也发现个别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及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了监督整改意见,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以实际行动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开发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回访与督查,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