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水晶生态集聚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07.09.2015  09: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水晶生态集聚区快速通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4】1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江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jzb.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月泉东路延伸线与金垒大道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实施起点桩号为K0+030,路线向东北方向布线,在天仙塘南侧经过,随后向东经金冠样村、十里头村、蔡横塘村,在河山村北面接上宏业大道,完全利用宏业大道至浦江水晶产业集聚区,在飞轮村北面折向东,终点接浦后公路岩郑段,终点桩号K5+700,路线全长5.7Km,其中利用老路段长1.075KM。
  本项目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24.5米。
  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分为1个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预算投资额约480万元。桩号K0+030~K5+700,路线全长约5.7Km,主要工程内容为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口标注、里程牌、公路界碑、百米桩、防撞桶、轮廓标、防抛网、防眩板、橡胶减速带、信号灯及设备基础、电子警察设备基础、综合布线等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施工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至2015年9月22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4.3 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网上工程答疑页面上进行提疑(可匿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9月12日17时。招标人将于2015年9月17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4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
  4.5 潜在投标人登录“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进行验证。投标人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6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4.7 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由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交纳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jzb.com)、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浦江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5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101709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9-88088522(0579-84119778)、13967951722

浦江县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