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

31.07.2017  11:53
近日,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宁波市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提出五条举措。 一是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旅游纠纷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大调解格局,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市本级“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二是建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在宁波市旅游局下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本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旅游纠纷可以在该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小额旅游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安排人员在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依法进行审理。 三是建立旅游纠纷专业化处理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旅游纠纷审判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各旅游纠纷处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旅游纠纷的专业化处理水平。 四是建立旅游纠纷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的运行态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新问题。建立旅游纠纷要情和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努力实现信息共享。 五是建立宣传服务和学习交流机制。广泛利用各种途径,引导广大市民和旅游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加大相互支持力度,互助培训专业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有效化解旅游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文件中还对各区(县)市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悉,去年以来,我市海曙、奉化、宁海、象山等地已相继成立了旅游纠纷巡回法庭,在化解旅游纠纷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市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此次通过在全市推广建立多元化旅游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纠纷巡回法庭的建设,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稳定的市场环境,为我市全域旅游大格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推进鄞州、江北旅游纠纷巡回法庭的成立工作。
德清法院莫干山旅游巡回法庭司法服务显成效
为高效妥处涉旅游纠纷,服务保障旅游经济发展,旅游局
我局联合市旅委召开全市全域旅游统计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统计改革培训会议精神,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