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召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暨全国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培训会

30.08.2021  17:1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猎捕管理工作,减少以野猪为主的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近日,建德市林业局召开建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暨全国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培训会。该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队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建德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盛卫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黎绵平、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余峰分别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狩猎组织管理规定、建德市猎捕枪支弹药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讲解。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该市林业局将继续加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同时发挥野生动物保护队“种群调控、驱兽护农”的作用。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野生动物种群保护活动。开展野生动物“种群调控、驱兽护农”为目的的猎捕活动,由该市林业局成立的专业猎捕组织“建德市野生动物保护队”负责实施。具体由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制定猎捕方案,经市林业局审核同意后,确定猎捕队员,同时颁发猎捕许可,报市公安局备案。猎捕期间,队员必须在许可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范围内开展猎捕活动。

  二是严格加强猎捕枪支(弹药)临时存放管理。开展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期间,猎捕枪支(弹药)需临时存放在各属地乡镇(街道)的临时枪库。同时实行双人负责制——由属地乡镇(街道)正式工作人员和猎捕活动的小组长共同作为存放枪支(弹药)管理期间的第一责任人,对枪支的存放管理安全负全责。

  三是切实抓好野生动物保护队队员的管理和教育。建德市野生动物保护队的管理部门为建德市林业局,相关野保队员名单由市林业局、市公安局联合确定,并组织队员每年参加2次业务培训,测试合格后登记造册备案。在册野保队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林业局取消其野保队员资格:违反猎捕枪支(弹药)存放管理规定的;未按相关规定对猎获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违法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无故不参加全市组织种群调控管理活动3次以上的;具有其他不适合进行野生动物猎捕的情况。

(建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