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廉租房2015年第2期申请家庭进入公示

15.02.2015  18:20

  2月14日,市区廉租住房(含公转廉保障)2015年第2期62户申请家庭情况在《杭州日报》及杭州市住保房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推行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模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或租金减免等三种保障形式,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目前,我市主城区已实行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市区家庭若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4年12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1650元)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均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办理申请廉租住房。此外,按照我市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的文件规定,公租房承租家庭因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若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公转廉”手续,享受原地承租或货币补贴等保障。
  针对第2期廉租房申请家庭情况,市民如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可于3月1日前,拨打电话967111或87709601进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可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3月2日至6日期间,前往户籍所在的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