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符合条件的可随时申请了

09.03.2018  15:11

变集中受理为日常受理 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2600元

过了年,家住临平街道梅堰小区的应女士就向社区递交了材料,申请余杭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区住房保障办已经受理。应女士一家三口,夫妻俩都打零工,收入不高,儿子还在上幼儿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9000元左右,已经低于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含),属于住户困难家庭,符合申请资格。

按照以前的做法,像应女士这种申请廉租房的一般都是安排在6月到8月集中受理,而今年区住房保障办推出新举措,余杭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实施了日常受理,也就是说,从2018年1月22日起,符合条件的居民随时都可开始申请。这是继公租房实行日常受理后,我区在住房保障体系中作出的又一便民之举。

目前,我区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租金减免、实物配租为辅。廉租房货币补贴保障标准根据保障家庭人数不同,年补贴额在9072-12600元之间。

申请廉租住房的对象必须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含)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户籍、房产、车辆等方面条件,可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像应女士这样递交了申请材料住房保障办受理后,接下来该办将对其家庭名下户籍、房产、车辆等方面条件进行审核。如果审核过关经过公示就可发放补贴了,不必像以前那样等到年底统一发放。

据了解,为保障我区低收入、残疾、孤寡等困难户家庭的住房问题,2017年我区共有218户廉租房家庭获得廉租房货币补贴资格,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58%。

实施日常受理,大大方便了群众,但对于区住房保障办工作人员来说,工作量却是大大增加。因为按照以前的操作模式,6月到8月集中受理后,经过统计10月份完成审核,11月公示后,12月就可给申请户发放补贴。而实施日常受理后,像这样的操作模式一般要每月进行一次。

从1次到12次,每月统计、公示、审核,改变的不仅是数据,这是区住房保障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又一项具体实践,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给了群众。

记者了解到,区住房保障办一直积极构建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将便民窗口向服务终端延伸,开到群众中间,形成部门-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便民服务网络,把经济房、廉租房、公租房申请受理点设在村(社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通过升级改造,创造标准化服务环境,将城镇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与后续管理有效衔接,提供规范高效服务并积极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联动机制等特别服务,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努力实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记者 李雪红 通讯员 黄芸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