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莲都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质询

21.03.2016  10:56

    “你们是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作为党委书记,请你谈谈对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认识”……面对一个又一个问题,第一个出场汇报的乡镇党委书记被问得面红耳赤。

  近日,丽水莲都区纪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8个区直部门党组逐一“过堂”汇报,区纪委班子成员和区纪委委员集中“会审”,进行现场评议和质询。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点评质询环节“辛辣味”更浓,参加汇报会的单位“一把手”们直言:“念念稿子已经过不了关了。”

  据了解,为确保质询提问更有针对性,莲都区纪委提前将被评议单位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送各纪委委员进行阅评,并要求各位委员做足功课。

  “征迁办资金使用量非常大,据了解,2015年达到6亿元,请问你们如何完善资金拨付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文广局的二级基层站所较多,你们是如何加强对基层站所的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

  在第二天的区直部门汇报中,一些群众热议的重点部门成了质询的焦点,委员们的问题更是直切要害、不留情面。

  “你们乡去年有两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被查,希望乡党委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带队伍、管干部、抓纪律的意识。如果再发生类似问题,纪委要启动责任追究。”

  “请你不要照着稿子念。”一位部门“一把手”刚开始汇报就被打断了。

  今年,为确保会议效果实打实,会前,区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汇报单位围绕对“主体责任”的认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打算四个方面,作脱稿汇报,限时10分钟。

  “时间有限,又要脱稿,这就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功夫要下在平时,贵在主抓,否则不可能应答如流。”区纪委副书记陈永军说。

  汇报、点评、质询环节结束后,区纪委“把脉开方”“对症下药”,以“交办单”的形式进行书面反馈,并要求汇报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认领责任。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结果运用,区纪委要求各汇报单位要在一个月内上报整改落实方案、三个月内上报整改措施推进情况,整改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这次汇报会不流于形式,更像是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再督促、再敲实。”参加这次汇报会的领导干部们感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