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改革提质效

18.04.2016  10:50

   日前,温州鹿城法院积极推广庭审改革,对金融类纠纷案件先试先行。针对标的额较小、事实较为清楚、多次辩论可能性小的简易程序的案件,该院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结合,建议被告方将答辩、质证及辩论一并发表。

  结合庭审改革,该院统一裁判尺度,在大幅下放签发权限的同时,对追偿权等案件中较常见的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并就担保的利息、履约保证金、押金等的处理、垫付的滞纳金、利息、债权转让和追偿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统一裁判。

  该院还制定了《金融庭案件节点管理细则》,确定案件接收、移送、排期、财产保全等各环节负责人,并对各时间节点进行细化。实行长期未结案督办制度,各经办人每月须定时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汇报,提出结案计划。试行并强化通报督促,每月统计各经办人适用庭审记录改革案件数量及占全庭案件比例,庭长定时对落后经办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