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首次对网店刷单行为开出十万级罚单

19.08.2016  02:31

  日前,萧山区局通过上半年“红盾网剑”行动查获的案件线索,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决定对杭州某某服饰有限公司、杭州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就其采用“刷单”形式虚构交易的行为,集中做出行政处罚,每家企业将被处以3.5万元的罚款,总计14万元。这也是该局对采用“刷单”形式虚构交易行为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具有案源方面的突破性意义。
  根据办案调查显示,上述被处罚的四家公司,被查实刷单数量最多的是杭州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在天猫商城网络平台开设网店名为“某某旗舰店”,从事皮鞋、童鞋销售。为增加浏览量、交易量、好评量、提高网上销售的竞争力,使“某某旗舰店”经营商品排名靠前,而获取更多的商品交易机会,该公司通过网络寻找能提供刷单服务的群体,并以支付一定费用为条件,为其经营的商品进行刷单,形成虚假的商品交易记录。经天猫商城网络平台运营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核实,至案发,当事人上述网店重复物流订单数达126单,其余三家公司的在天猫商城网络平台开设的网店并进行违法刷单的情况也如出一辙,核实刷单数量从20多单到100余单不等。
  基于以上调查事实,该局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上述4家公司存在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构成网上交易不正当竞争。该起案件的查处,也对目前网络市场充斥的非正当手段经营竞争现象给予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助于增强网商守法意识,扭转其网络违法“零成本”错误观念。(萧山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