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林业局与县法院签订生态修复协作机制

17.10.2018  14:41

  近日,庆元县林业局与庆元县人民法院签订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并挂牌设立“庆元县生态修复基地”。

  双方经过前期的沟通、探讨与偿试,签发了《关于建立生态修复协作机制的通知》,以加强双方的沟通协作,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增强环境司法保护强制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将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

  庆元县在建立生态修复机制,促使环境侵害人承担刑事、行政等责任的同时,通过补救措施恢复生态环境。为落实生态修复机制,在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建立庆元县生态修复基金,以破坏环境资源责任人(单位)上交的赔偿金为基金来源,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用于修复县域内生态环境,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庆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