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岭头乡全力备战森林防火

30.03.2018  18:24

  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3月29日晚,庆元县岭头乡东溪村会议室非常热闹,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齐聚一堂,目的就一个:如何宣传好、备战好东溪村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我先讲几句,我们共产党员,就要带头执行好上级的决策,同时要在村民之间起到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县领导非常重视,专门下发通告,我这里传达下文件要求: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丽水市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3月20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林区内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在禁火期内,凡进入林区、公墓和散葬坟墓区域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第一,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第二,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野炊、玩火、燃放孔明灯;第三,严禁烧香、点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第四,严禁枪械狩猎、烧山狩猎、烧野蜂窝等非生产性用火;第五,严禁炼山、烧田坎草、烧草灰及其它生产性用火。”村党支部书记吴文松说“我们村山林面积较多,请各位党员、干部做好宣传工作,回去和自己的亲戚、隔壁邻居等都进行宣传,确保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月30日,岭头乡组织召开全乡护林员工作部署会,全力备战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县相关单位及乡干部、护林员40余人参会。

  会上,庆元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森检站共同到岭头乡给护林员传经送宝。从森林防火的含义、森林火灾的危害、扑救森林火灾的技巧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解。“这个很重要,我们护林员除了日常的巡查外,也是乡里应急分队的成员,今天听了县里这些老师上的课,感觉收获很大,老师们讲的知识,很管用,希望能多参加这样的会议。”岭头村护林员胡顺圆满心欢喜。

  “又到清明挂纸的时候,清明节是祭奠先人的传统节日,上坟挂纸无可厚非。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乡近期的重点工作,举办这样的培训会,一是让护林员学技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市县领导的指示精神,部署强调森林防火,确保清明期间禁燃禁火、森林火灾“”发生。”岭头乡副乡长周仙根如是说。

  岭头乡植被茂盛,森林资源丰富,每当清明前后,都会联合乡林业站下村挂横幅、贴标语,宣传严禁野外用火。组织各村的护林员骑电瓶车进村入户宣传,并向村民发放“绿色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

  同时,岭头乡利用各种微信、短信等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特别是要在各坟墓上坟等祭祀活动频繁区域、中心村等人员聚集区域等地方重点开展宣传。全面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还公布了值班电话,安排村干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做好扑救森林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护林员全员出动,全面开展巡护,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庆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