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三部门联合确定林业行政处罚涉案林木和陆生野生动物价值

08.01.2018  19:10

  近日,经庆元县林业局、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庆元县财政局研究,确定了庆元县林业行政处罚涉案林木和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为林业行政执法罚没物的处置提供了依据。

  本次联合确定行为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计算盗伐、滥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的复函》和《浙江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庆元县林业行政执法实际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规范罚没款、没收赃物及无主财物的管理,公开、公正地认定林业行政处罚涉案林木和陆生野生动物价值。(庆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