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人大创新监督“一府两院”

10.08.2016  16:33

  8月5日,庆元县公布了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3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票决结果。
  对县政府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开展票决,是庆元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力度的一大举措。会上,庆元县政府针对“审议意见”,逐个逐条梳理出贯彻落实整改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进行办理汇报。庆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落实情况逐条进行“点评”,让“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据了解,庆元县人大常委会规定,“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人大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由人大常委会票决,票数落后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并作整改表态,对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对重办还不过关的将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