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扶贫移民搬迁提供“订单式”用地服务

19.06.2018  17:10

  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对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要求:把脱贫攻坚纳入国土资源工作布局重点推进,对扶贫移民搬迁等民生工程实现“订单式”的用地保障服务。

  当前,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广西脱贫攻坚的难点,广西要求各级各部门合力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广西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理解政策、发挥国土资源政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推动作用。围绕难点提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水平。

  一是确保项目选址合理合规。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了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计划,引导项目科学选址,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主动服务项目业主。主动联系扶贫项目业主,了解用地需求,讲解用地政策,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立足点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及时开展先用后报项目备案及后续报批工作。对于年内必须动工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倒排工期,及时做好用地报批。对计划先用后报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文件要求做好用地备案工作,在6个月内开展正式用地报批工作。

  四是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安排。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快推进实施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增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建立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优先解决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五是优化用地保障联系制度。实行月度统计,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设区市,市国土资源局要组织建立市、县本级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台账,明确专责联系人,及时梳理有关用地信息。建立问题协调机制,对于用地落实进展缓慢项目,重点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