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表网络文学作品 作者必须实名注册
09.01.2015 12:40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
此外,《意见》提出多项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包括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强版权保护,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本文来源: 文化厅
09.01.2015 12:40
《西南联大口述史》首发:收录112位校友及亲属“联大记忆”
《西南联大口述史》首发仪式10月31日在云南师文化厅
我省借力互联网+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文化精品云畅享
经过连续四届的举办,文化厅
金秋十月金桂飘香 第四届浙江戏剧奖·金桂表演奖在杭颁奖
金秋十月,金桂飘香。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