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档案保管员将有岗位津贴

21.10.2015  12:57
10月1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通报会,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档案局四个承办单位汇报了相关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广东省档案局在会上透露,目前,广东全省需要抢救的国家重点档案共有16.96万件。由于档案保管人员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将按工资构成10%的标准发放特殊岗位津贴。

广东省档案局局长莫震在汇报“加强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时表示,根据统计,广东目前需要抢救的国家重点档案共有16.96万件。

按照工作安排,省档案馆将于2030年底前完成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任务;珠三角地区档案馆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任务,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经济欠发达地区档案馆将力争于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任务。

同时,省档案局还将把市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建设进度 ,确保2018年完成全省市县综合档案馆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