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

30.07.2015  12:08

 

    从7月中旬起,学生们全部离开了学校,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或社会上活动,是各种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近日,椒江区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一把手对暑假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坚决遏制暑假期间易发多发的溺水、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暑假前,该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对学生进行了安全再教育,重点包括与暑假安全关系密切的预防溺水、预防交通事故以及防火、防汛、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反复告诫学生,放假期间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纪律,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水边玩耍,学习游泳必须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保护下进行,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同时,各校还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家长的沟通联系,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共同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全区各类学校要积极提请当地(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村委会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关爱的预防溺水联动联防机制。要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逻责任区制度,迅速行动,开展重点水域安全排查巡查,重点检查江河湖海、水库、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防护栏杆是否结实,建筑工地水坑是否填埋。要发动水域附近群众成立义务巡查队,及时劝导、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发现险情及时劝阻、及时施救。要会同气象等有关部门及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台风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信息传达到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及广大师生、家长,做好防御台风、雷电、暴雨、火灾、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工作。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重点部位包括校(园)内教学楼、图书馆、体艺馆、礼堂、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用电线路、防火设施设备等。检查重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电线、电器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油烟通道是否及时清理等。要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知指出,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师生开展各种集体活动,要坚持“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必须举办的,要按照 “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做好安全预案。需要外出集体活动的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并严格按照集体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通知中还明确,暑假安全工作由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落实,细化到每一个具体责任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