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07.01.2020  12:01

  本网讯 1月6日下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年度立法计划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立法项目的具体安排,对于立法工作起着方向性的决定作用。为谋划好2020年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9年8月底启动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对各方面申报的60余件立法项目进行认真研究,根据立项标准筛选出30余件项目,会同省人大有关专(工)委、司法厅和省有关部门,对拟列入立法计划法规项目的必要性、针对性、成熟度逐一进行分析论证,并组织召开10余场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进行研究,经过反复研究修改,提出了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通过后,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定。

  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新理念,立足浙江省情精心选题,使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地方需求,解决地方实际问题。加强探索性、标志性、引领性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更好地引领推动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共有42件立法项目,分别是继续审议项目4件、初次审议项目10件、预备项目9件和调研项目19件。10件初次审议项目分别为: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新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加强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制定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为推进医保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制定医疗保障条例;为解决我省水资源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修订水资源管理条例;为规范我省广告经营活动,促进我省广告产业健康发展,修订广告管理条例;为完善议事程序,提高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修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需要说明的是,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关于完善法治体系的部署,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一次全面法规清理工作,需要修改废止的法规项目视情在年内安排审议。

  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数量多、分量重、要求高,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立法协调配合,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依托立法起草小组和“双组长”制,加强对立法中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的协调沟通,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省委确定的立法任务,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和保障省域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