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对2020年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提出要求

06.12.2019  10:50

  本网讯 12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0年立法计划协调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王双全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梁黎明指出,为做好2020年立法计划编制,法委、法工委提前谋划,于今年8月底启动了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在与省人大各专(工)委、省司法厅、省有关部门反复协商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计划编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的新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地方特色,关注社会民生,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保证了立法计划编制的质量。

  为编制实施好2020年立法计划,梁黎明要求: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法规起草小组制度,每个法规项目成立起草小组,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法工委要提前参与,多方共同研究起草,提高法规草案起草质量和效率。健全重要法规项目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发挥双组长在重大问题上的协调、决断作用,协调推动立法进程,保障立法项目按时提请审议。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有效发挥基层联系点反映社情民意的功能,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力度。二是落实立法责任制。2020年立法项目更多、任务更重,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党委坚强领导下,发挥政府重要依托作用,发挥政府部门在法规起草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司法厅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职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司法厅、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法规实施和宣传。围绕“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的目标要求,把法规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立法质量、一手抓法规实施。加强法规宣传解读,探索建立立法新闻发言人制度,用讲故事的方式把法规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为执法、司法、守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委改革办、省人大相关专(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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