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

19.02.2016  02:29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印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浙通网安函〔2016〕56号),组织开展2016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

年检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省内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以及2014年度年检合格或整改合格的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取得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需参加本次年检。2016年4月起,我局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年检盖章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公布最终年检结果。

各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规定,提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配合我局开展监督检查。对年检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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