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经济体制改革呈现九大亮点

17.03.2015  17:03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以政府改革为突破口,经济体制各项改革扎实推进,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四张清单一张网”取得重大进展。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权力清单,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从1.23万项精减到4236项,其中直接行使1973项。制定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开展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启动“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责任清单,明确省级部门主要职责543项。制定实施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出台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具体办法,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由235个整合为54个。建设并开通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浙江政务服务网,各级政府9000多项在线服务纳入政务服务网。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继续清理和下放审批事项,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从1266项减少到3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42个省级部门475项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深化审批中介机构改革,降低了13个部门23个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推进19家省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审批中介服务职能剥离,在温州市、富阳市、柯桥区等地开展中介服务放开市场试点。全面建立全程代理和集中审批制度,各市都设立了专门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理中心,市、县两级政府“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完成率达到98.9%。同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个省级部门对国务院下放事项全部建立监管制度。
  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推进。全面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在海宁试点基础上,扩大到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试点范围,推广工业用地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缩短出让年期等出让方式,全省50多个县(市、区)建立亩产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民资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改革,温州民商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成为全国首批试点民营银行。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全省累计对447家企业执行了差别电价,征收电费6536万元。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浙江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出台《浙江省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区域用能量交易改革正式启动。
  四、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加快创新。完善“四换三名”促进机制,制定实施工业企业节地挖潜、地下空间开发、跨境电子商务、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等一揽子政策,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500多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5万亩。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机制,出台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扎实推进杭州、宁波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启动省级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7.9%,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健全浙商回归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浙商资本回归指导意见和总部回归实施方案,实施浙商回归重大项目用地奖励、即征即退、医药企业投标加分等政策,浙商回归项目到位资金2236亿元,增长27.6%。完善产业平台空间优化机制,出台省级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方案,33家开发区共整合各类园区122个。
  五、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让方式,通过市场化竞拍,共转让科技成果249项,成交额4.7亿元。创新技术市场线上线下融合机制,组建公司化运作的省级科技大市场,引进35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推进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类别由35个撤并至14个,省重大科技专项纳入财政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出台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政策,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创新平台建设机制,加大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科技城等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杭州大江东等7家产业集聚区成功创建省级高新园区。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34%,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
  六、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探索。发布《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本)》,与2005年版核准目录相比,省级核准事项减少6项,下放9项。全面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义乌等地试点基础上,已在全省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企业年检,放宽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全年新设企业23.6万家,同比增长10.3%。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准入改革,制定实施切实做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意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事业机构,推出70个面向民营资本的招商推介示范项目,总投资3625亿元。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制定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七、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建立。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研究制订贯彻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研究编制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试行自由贸易港区相关政策。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企业通关成本降低20%—30%,物流成本降低20%以上。建立港口统筹发展机制,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签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机制的协议》,建立三门湾区域省级层面统筹协调机制,在统一行政管理、口岸管理、投资开发等方面加快探索。完善国际贸易发展平台建设机制,义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正式落地,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创建。
  八、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完善宅基地确权赋权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全省宅基地发证率82.6%。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推进整村、整组连片集中流转,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90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省53.8%的村社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杭州、温州、嘉兴、湖州、丽水5市和49个县已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深入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从27个扩围到43个。启动新一轮强镇扩权改革,出台《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下放77项经济管理事项、60项社会管理事项。完善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研究编制省域总体规划和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到2014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4.9%,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九、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在我省实施了贸易、金融、农村等一批国家级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也选择县(市、区)部署开展了一批不同主题的省级试点,各类试点加快探索,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国家试点方面,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点第一个三年计划圆满完成,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封关运作,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全面实施,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公司注册设立,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丽水农村金融等试点扎实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开化等6县国家主体功能区等相继获国家部委批复。省级试点方面,海宁、富阳、柯桥、平湖、德清、诸暨等一批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引起中央领导和兄弟省市的高度关注,海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柯桥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经验已向全省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