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非遗保护工作十件大事

20.01.2017  11:03

   1.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发布

  全省“十三五”县域非遗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绍兴柯桥召开,研究探讨“十三五”时期浙江非遗保护事业新蓝图,编制发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2.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来我省检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文化部检查组来我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检查,并分别赴温州市、绍兴市柯桥区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组充分肯定我省有效做法,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3. 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十四节气——中国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而形成的时间知识体系及其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包括我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立春祭”、遂昌县“班春劝农”、三门县“三门祭冬”及杭州市拱墅区“半山立夏节”等项目。

   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市推荐,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委会评审和社会公示,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98项。

   5.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项目保护继续深入推进

  公布第三批浙江省传统戏剧之乡15家,批复嵊州市建立“中国越剧诞生地——嵊州越剧文化生态区”。启动濒危戏剧师带徒项目,组织戏剧专家巡回辅导团,建立濒危戏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开展“浙江好腔调”系列展演活动。

   6. 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成果在G20杭州峰会上大放光彩

  G20峰会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创作了一大批精妙绝伦的匠心之作,一系列浙江非遗元素纷纷亮相,赢得了广泛赞誉。省文化厅编写《浙里繁花——浙江非遗印象》(G20双语版)作为省委宣传部《印象浙江》的重要分册,向世界传递了浙江人文美。

   7. 启动实施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

  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10例;启动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编纂出版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丛书30种。

   8. 全面实施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传承人群培训计划

  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积极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依托我省3所国家级培训试点院校办好国家培训研修班9期。同时启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工作,举办木雕技艺等方向培训班6期。

   9. 探索实施浙江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积极推进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公布第二批省级生产性保护基地65家,举办“匠·无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品及衍生品设计大赛,举办“大匠致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振兴杭州论坛,与会代表达成《传统工艺振兴﹒杭州共识》。

   10. 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第十一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影响广泛

  举办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为主题的第十一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2016年“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系列活动。举办以“继承传统,融入生活”为主题的第八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举办以“传承工匠技艺,弘扬工匠精神”为主题的义乌文交会“百工坊",扩大非遗传播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