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档案局部署2017年档案工作

28.02.2017  01:04
      近期,福建省档案局对2017年档案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积极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加大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自贸区以及2017年在厦门召开的金砖会议等档案管理指导力度,出台相关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开发区、社区等领域档案的收集归档与管理。积极挖掘档案价值,举办“文脉留香——科举制度在台湾”展览、编纂出版《抗日复台档案选编》、完成“党性修养主题教室”建设等。

        二是扎实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启动《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工作,出台《福建省数字档案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行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双随机”机制,组织开展依法移交与接收档案、重点建设项目、乡镇档案管理执法检查和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督查以及规范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情况、档案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等监察监管活动;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档案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相关制度,规范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档案服务窗口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档案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会同省发改委组织督导检查、召开全省项目建设现场会、落实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等,持续推进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制定福建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福建省国家重点档案普查信息数据库,完善选题储备库,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规范各项目的绩效管理。召开“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推进全省57个“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

        四是夯实档案业务工作基础。继续推行档案整理质量合格证制度,制定《福建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福建省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业务质量评价标准》,加大对专门档案及省直机关所属二级单位指导力度等,抓好档案资源建设。开展全省数字档案馆(室)项目建设情况调研与推进工作,以福州市档案馆为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国家综合档案馆间档案信息远程共享利用机制。加强档案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档案安全风险,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与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