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15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30.07.2015  14:38

抗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关于申报 2015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

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杭政办函 (2013)31 号) ,现就申

报 2015 年杭州市政府质量 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

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 可申报。鼓励我市重点扶持的信息经济、

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

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

极申报。 申报杭州市政府质量奖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杭

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满 5 年。

(二)已获得区、县(市)级政府质量奖。

(三)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

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四)质量领先。建立以质量为基石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价值

观,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意识和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贯彻《质 量发展纲要( 2011-2020 年) ))切实履行企

业的质量主体责任, 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 2 年,质量水平居行 业领先。

(五)技术创新。拥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能力水平达到国际领 先,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抓手,

积极应用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产生 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价值。

(六)品牌优秀。拥有自主品牌,重视品牌建设,在国内外 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顾客满意度高,品牌 价值高,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诚 信记录和社会形象。

(七)近三年,无因国家、省或市级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受 到行政处罚;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无

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无制假售假或欺诈消费者行为; 无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

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八)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 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三)至(七)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 ((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表式见附件1,或登 录杭州市质量网http://www.hzqts.gov.cn/

下载)。企业应按申 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GB/Z 19579 附录 B, 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对照 GB!T 19580 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

和数据进行评 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 6 万字以内(含图表)。

(四)导入工作总结。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 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 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

门(处室) 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二)、 (三)、(四)

项需提供一式两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 (五)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拙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一)市评审办将通过中国杭州政府网、杭州市质量网等媒体公开发布申报通告。

(二)企业应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政府质量奖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各地评审办,设在各区、县

(市)市场监管 局(质监局) )。

(三)由各地评审办负责材料完整性审查,并征求企业主管 部门、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申报表上由

各地评委会签署推 荐意见后报市评审办(设在市质监局质量处)。每个区、县(市) 推荐原则上不超

过 2 家。

(四)请各地评审办在 2015 年 8 月 25 目前,将企业申报材 料及附件 2 、附件 3 报市评审办。

(五)申报截止期后,市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 改材料。

市质监局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275 号 联系电话: 87152570联系人:唐映雪

                    附件: 1.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2015 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

3. 2015 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

附件


抄送; 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府办工经处, 张耕副市长,李强煌副秘书长。

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15 年 7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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