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2016年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11.01.2017  08:03

  2016年,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一是森林资源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根据年度监测数据,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96%,年增率0.05%;活立木蓄积3.31亿立方米,年增率5.38%;森林蓄积2.97亿立方米,年增率5.63%;林地保有量660.49万公顷,年增量0.72万公顷,实现了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和林地保有量的“三增长”,特别林地保有量是近3年来的首次净增长,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是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顺利召开。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五个三”的工作任务,即划定三条保护红线、打造三级管理平台、管好三大重点林种、强化三项监管举措、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为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

  三是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我省结果优良。国家林业局抽查我省淳安、开化、遂昌、临海、武义5个县(市)2016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结果均为优秀,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

  四是林业地保护利用管理更加规范。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长期占用林地项目1393个,使用林地定额4467.9公顷,占全年林地定额总量5200公顷的85.9%,征收植被恢复费6.29亿元。其中落实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251个,使用林地定额1916.1公顷,占全年定额使用量的42.9%,省重点定额使用量比上年增加37.81%,有力保障了舟山大石化、三澳核电等多个省重点项目顺利开工。

  五是全省林木采伐消耗逐年减少。及时分解“十三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513万立方米(较“十二五”期间减少122万立方米),其中取消天然林主伐指标101万立方米、安排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336.8万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指标176.3立方米,全年共发放采伐证28704张,采伐林木总蓄积154.1万立方米、占全省总限额的30%,非林地和林地征占用等不占限额采伐蓄积11.35万立方米。

  六是一系列森林资源管理政策出台。报请省政府或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坡地村镇”试点项目涉及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浙江省木材运输检查执法管理规定》、《浙江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规定》7个规范性文件。

  七是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加速推进。全省有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的86个县中,2个县通过了调查成果论证,14个县进入内业处理阶段,63个处于外业调查阶段,7个县进入招投标等前期准备阶段,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八是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积极谋划。研究起草了《浙江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森林、湿地、物种红线划定的原则、目标、区域和管控措施等,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要求研究上报了全省600万公顷的森林生态红线数据指标。

  九是森林资源案件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2015年6月份以来省林业厅委托市县林业部门办理的林地审批材料进行检查,对审批材料不规范的77起许可事项督促限期整改。对2015年以来由省林业厅审批的涉及10个县30个使用林地项目进行事中事后检查。妥善处置涉林网络舆情和信访案件共54件。

  十是森林资源考核评价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认真做好11个设区市森林质量评价和26县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针对部分设区市考核指标下降的情况,及时督促相关政府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围绕实现“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建设目标,初步确定龙泉等10个试点县(市、区),统筹推进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年度出数、考核评价等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厅森林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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