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20.01.2016  10:05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去年以来出现频率极高的一句话。2015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执纪审查方式方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66件,同比增长26.7%,处分党员干部1756人,同比上升27%,查办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执纪审查不再“贪大求全

    某区一名领导干部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某区原团委书记在晋升过程中,向组织隐瞒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是教育部不予认可的,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严肃处理,被撤销党内职务。

    去年以来,类似的案件数量在杭州呈明显上升趋势。细心的人不难发现,纪委发布的通报中,“纪言纪语”越来越多,“纪律”成分越来越重,透露出执纪审查工作的一大变化:聚焦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纪律审查方式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展审查,不再“贪大求全”。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大案要案,不能只管‘极少数’,要回归党章明确的职责要求,监督执纪必须冲着纪律去,将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介绍,以往对于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往往侧重关注廉洁纪律,以查处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为主,一定程度上导致对政治纪律等其他纪律查处重视不够,不利于全面从严治党。

    此外,市纪委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后就及时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负责纪律审查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在查处市城管办原党委副书记余建中(已退休)案件过程中,前期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外围取证工作,对其启动“两规”程序后15天便移送司法机关,“快查快办已经成为当前执纪审查工作的新常态。

     9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案件”,成为去年惩治腐败的重点。2015年,市纪委严肃查办了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厅局级4人,县处级7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95亿元。

    比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副书记朱先良,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此外,还查办了淳安县委原副书记、县委政法委原书记余力行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四风”问题也列入执纪审查重点,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市纪委全面规范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去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752件5153次,全部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类标准进行处置。

    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还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我市开展“天网”“猎狐”行动以来,已追回外逃人员10人。

     为397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要不是纪委及时提醒纠正,我估计就要成为被通报曝光的‘名人’了。”回忆起前段时间险些触碰纪律底线的事情,市某局副局长郑某仍然“心有余悸”。前不久,有群众反映郑某存在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的情况,后经查证,原来是由于私家车维修保养,郑某临时借用了下属单位的公车参加了一天的公务活动。由于事出有因,也考虑到郑某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报告等因素,市纪委没有给予其纪律处分。同时,市纪委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说明情况,今后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避免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

    “作为体现监督‘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有效手段,‘谈话函询’越来越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陈擎苍说,把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就要一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指出来、及时纠正,防止从违纪滑向违法。

    据统计,2015年以来,市纪委已约谈、函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187人(次),并为39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一年来,坚持宽严相济的执纪原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廉政约谈、诫勉函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调离、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多种方式,既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又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处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莉娜 通讯员 季轩        编辑: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