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10.05.2017  01:21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度全省推动1000项授权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的要求,为加快推动我省发明专利产业化,现将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批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对实施与申报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对发明专利首次实施、发明专利打包实施、引进省外发明专利和通过竞价(拍卖)方式购买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申报发明专利产业化的项目,须由企业牵头,且项目实施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同时,申报企业须对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具有合法使用权,且距发明专利权法定期限到期不少于5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无权属、侵权等纠纷。

三、申报发明专利产业化的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流程、限额数、截止时间等其他要求不变。已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的单位如需填报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的有关材料,可联系各市科技局(委)网上退回申请后重新填报。请各市科技局(委)在限额内积极推荐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的项目。杭州市推荐10项以上、其他市各推荐5项以上。

 

咨询电话:成果处  程  佳    0571-87055829

计财处  吕品义    0571-8705410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5月9日